- 男主女主是栗子,严浩,周杰的小说是什么小说介绍
-
男主女主是栗子,严浩,周杰的小说是什么
青菜炖豆腐 著小说主角: 栗子 严浩 周杰 秦岚 黄叶地 王风 黄叶和白 黄叶一 黄叶刚 黄叶才
相关标签: 科幻 网游 战争 力量 世界 小说 多人 时间 为了
最后更新:2024/4/5 14:42:41
最新章节:男主女主是栗子,严浩,周杰的小说是什么最新章节 四十三:情报 2024-04-05
小说简介:这个世界上,有着许多让人迷恋的东西,许多人为了得到自己所迷恋的东西想方设法地强大自己的力量,随着世界上不断发起的战争,世界已经千苍百孔。终于,到了人们该自我反省的时间了,这个世界要告诉人们,天变了!
内容摘要:黄叶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有多普通呢?就是很多人口中说的扔在人群里眨眼就找不到的那种。不得不说,他的大学生活是真的平淡。这不,今天上课呢,连老师都忘了点他的名。“黄叶,黄叶。”听到叫自己的声音,黄叶回头看了一眼,只见一个样貌俊俏的男生在对他挤眉弄眼。这个人是黄叶地室友,叫秦岚,也是至今为止唯一一个令黄叶感觉到自己存在感的人。秦岚平时人挺热心的,也时不时地会帮点黄叶地忙,唯一的缺点就是秦岚喜欢打赌。“黄叶,我就说吧,老师肯定不点你的名,我可是赢了啊,下个星期这节课我就不来了,你帮我答到,老师绝对不会再点你的”秦岚说道。“好吧好吧,我知道了”黄叶一边回答一边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唉,果然还是这样,我也没做点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啊,怎么感觉没有人会注意我呢,这个世界难不成对我有恶意吗?”就在黄叶思绪纷飞的时候忽然听到了一个声音“没错,这个世界就是对你有恶意,你如果想弄清楚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那么很简单,活下来!”黄叶顿时一惊,回头环顾了一下教室,每个人都在忙自己的东西,老师也是和往常一样在讲台上侃侃而谈。黄叶不由得苦笑了一声“看来是错觉”而他没有注意到的是,窗外的天已经黑了下来,只不过现在才刚刚早上
TXT下载:电子书《男主女主是栗子,严浩,周杰的小说是什么》.txt
-
第43章 情报 第42章 内奸 第41章 黄叶的惊艳 第40章 栗子的全力爆发! 第39章 交锋(下) 第38章 交锋(中) 第37章 交锋(上) 第36章 幸存者(下) 第35章 幸存者(中) 第34章 幸存者(上) 第33章 黄叶的变化 第32章 明月镇 第31章 ;新的旅程 第30章 讨公道 第29章 休养生息 第28章 接踵而来的袭击(下) 第27章 接踵而来的袭击(中) 第26章 接踵而来的袭击 第25章 实验室外的袭击 第24章 真相(下) 第23章 真相(上) 第22章 陷入绝境 第21章 事变的真相 第20章 黄叶的发现 第19章 人相遇逃离管道 第18章 管道四人即将相遇 第17章 管道激战 第16章 实验室的秘密 第15章 事变 第14章 变异实验品 第13章 任务更改,危险升级 第12章 黄叶的来历 第11章 巷区激战 第10章 次任务 第9章 测量风波 下 第8章 测量风波 上 第7章 拜别队友,初闻觉醒 第6章 血斧!血影! 第5章 初入战场 第4章 临兽潮,入狼爪 第3章 入黑纹,临危机 第2章 天灭?世界漏洞? 第1章 绝境逢生
- 男主女主是栗子,严浩,周杰的小说是什么相关书单
-
-
换手机的苦(240本)。。
-
顶级老书虫(140本)系统、重生、败家、武穿、各类穿、明星、娱乐、同人,统统都有
-
主神建设流(14本)这类书很少,质量也不怎么样,老鸟大多看过,本书单主要为萌新服务,由于手残,评论呢
-
老书虫的娱乐竞技文推荐(65本)娱乐文不小白很难。尽量选些过的去的。 本人会踢球所以不看足球文,不懂篮球才看篮球文。
-
科幻、奇幻、同人连载(30本)我一般找书设定三个条件:三日内、周推荐和30万字以下,这个单里不出意外的话幼苗会很多。
-
自己比较喜欢合理爽点的小说。(42本)比较合理爽点的小说。书荒了。求推荐。
-
粮草以上(排名看我想起的顺序、不分先后)(55本)个人推荐、口味各异、价值观正常、智力水准以上、无种马不无敌
-
重生宠文,都看过的,持续更新(43本)如果有没完结的文,楼主会注明的 可能是生活经历有关吧,近两年偏爱重生宠文,异界宠文,末世宠文,反正就是宠文宠文宠文,难道是缺什么就沉迷什么???
-
别人家的书架(๑•́ ₃ •(206本)自己看看吧,有没有喜欢的
-
宠文书单(十年书龄随时更新)(156本)发现怎么越更新书越少😂喵喵喵,娱乐圈,穿越文,暖文, 走过路过,不容错过,好书随时更新
-
- 男主女主是栗子,严浩,周杰的小说是什么类似小说
-
- 七日之都 虚无
- 罗婷韩三山《重生之虚无大帝》
- [小说]《重生之虚无大帝》全集[精校版] 作者:壹叶落 身患绝症的穷苦孤儿 在即将死亡之际灵魂穿越到了另一
- 重生之虚无大帝壹叶
- 万古剑帝虚尘奇书网下载
- 莫雨吴雨《虚无之雨》
- 虚无之冠
- 虚无之道帝
- 小说《虚无之痕》TXT下载
- 小说《虚无之狱》TXT下载
- 虚无天仙 小说
- 男主女主是苏一夫,琳娜,宁森的小说是什么
- 男主女主是李桦,欧阳清竹,张枫的小说是什么
- 穿越之虚无小说
- 翠绿的草坪上,一位穿着脏兮兮的衣服的少年悠闲的平躺成一个“大”字,微热的阳光洒在他那清秀的脸庞,嘴里
- 虚无之下
- 重生虚无之超脱虚无之上
- 小说《虚无之卡》TXT下载
- 木风佟湘玉《万界之虚无》
- 男主女主是石云,魏月影,常玉飞的小说是什么
- 小说《长安激荡录》TXT下载
- 男主女主是黄炎,独孤,唐三的小说是什么
- 大明星的贴身高手最新章节
- 小说《大隋好家丁》TXT下载
- 虫图腾小说2
- 歃血_墨武
- 小说《大清坑你没商量》TXT百度云
- [穿书]原主角的逆袭
- 宅居boss的奋斗下载txt
- 重生之无限精彩txt全集下载
- 刀御九天齐轩免费阅读
- 亿万逃妻 买一送二
- 天地为大 亲师为尊
- 炼狱军王
- 天元十六年春,东临国某条官道上缓缓的行驶着一辆普普通通的马车。“小姐,再有一天就到盛京了。”马车里一
- 特种兵相亲闪婚小说
- 追美高手txt百度网盘
- 重生之璀璨归来
- 男主女主是穆灵灵,墨天煜,枫岚的小说是什么
- 男主女主是钱小gǒu,苏皓,纪丹丹的小说是什么
- 逆天狂才之极品召唤师
- 豪门独宠三少的小娇妻
- 异能雷罚
- 冯雪琪刘氏《亲王妃》
- 重生之校园霓
- 韵华之木
- 李仪倩杨宸《再成眷属》
- 校花的极品强少
- 反派大人萌萌嗒
- 生气 小说
- 喜得良缘风雨作为一只穿越女,容清是彻底觉悟了;作为一只穿越成大家闺秀的穿越女,她是真的真的觉悟了;作
- 沈明非过来《灰sè争渡》
- 拉布张文《巫蛊湘西》
- 小说《总裁的禁宠》TXT下载
- 左肩印记 免费阅读
- 神境荒崖
- 九月修仙记txt下载
- 慕容克图格亚《网游之节操剑仙》
- 闻佳流血的仕途有声小说
- 男主女主是栗子,严浩,周杰的小说是什么书评精选
-
匿名书友
传统仙侠,文字古色古香;但是又以画入道,不落俗窠;美味但上菜较慢,总体来说值得期待
匿名书友看了20章,感觉文笔不错,比写《炼金手记》时强。暂定四星。猪脚是穿越者,不过暂时失忆了。
匿名书友为什么要看这本书:
《剑魁》《炼金手记》作者马甲新书,仙侠志怪文。作者在书中塑造了一个道法显圣人妖并存的修行世界,传说是天人转世生而知之的开国太祖在佛道两家支持下一扫妖氛收复中原建立王朝,立玄门释教为修行正统,贬诸子百家为旁门左道,另设神咤司以监察修士剪伐妖魔,又以神道设教,敕封甘愿归顺的山精野怪为各处阴神地祇,受人供奉庇佑一方,由此人道大兴,邪鬼潜踪,即便偶有左道妖魔为患,也难成气候,逐渐沦为志怪传说一流。
值此盛世之际,有天生异瞳丹眼照妖青眼破妄的少年生于极西之地的鬼门桃都山中,受通灵笔君抚育,自幼习练丹青之道,于妖魔环伺之间,无师自通画妖奇术,能摄妖魔入画,移神定质收为己用,同时点化灵性助其修行,类似于仙侠版的口袋妖怪。少年长大后隐约记得自己来自另一个截然不同的地方,其间有种种不可思议的机关造物,却又不知其所在,为探寻自身来历踏出山外游历四方,来到中原后因潜入青雀道宫偷学黄庭真法被神咤司捕拿入狱,又在机缘巧合下与皇子达成交易,助其破案除妖得以脱身,从此隐姓埋名藏身市井,一边寻找名画观摩学习,以求早日进入画道中更高一层的挂壁自飞境界,一边受人委托收妖除魔,借诸般异种精怪妖气凝炼三部八景二十四身神入道修行的故事。
小说文字精练,用词典雅,通过主角的一段段捉妖经历描绘市井繁华众生百态,人物形象跃然纸上,言谈举止如在眼前,虽是神鬼妖魅故事,却渗透了人间烟火气息,折射出世间悲欢离合,仿佛将人带入一个万物有灵物老成精的奇妙世界,令人不由沉浸其中。难得的仙侠志怪文粮草,强烈推荐。
为什么不看这本书:
更新慢慢慢慢慢,作者拉拉拉拉拉。
个人评价:粮草+匿名书友设定文笔非常出色,文中有侠气,世界设定偏地煞流,修行界偏黑暗,人心险恶,妖族势大,人道式微。目前无cp,整体风格感情线不好写,目前身边亦姐亦母的扫晴娘子和新收的女妖红芍在身边。
匿名书友文笔真的好,看了个开篇,准备养一养再杀。
匿名书友《画妖师》是否抄袭了《长安十二时辰》?
非常有趣的问题。
1.我喜欢看网络小说。(优书网)
2.我喜欢看影视作品。(知乎)
3.我本人是法学科班出身的。
现在可以好好研究一下这个问题了。
首先,大陆知产法中对于文学作品抄袭的判断标准,采”相似+实质性接触“标准。
具体展开如下:
对侵权作品的认定应遵循长久以来国际上公认的公式:“接触+实质性相似”。如果被控侵权作品的作者曾接触过原告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同时该被控侵权作品又与原告作品存在内容上的实质性相似,则除非有合理使用等法定抗辩理由,否则即可认定其为侵权作品。至于被告利用侵权作品的行为侵犯何种专有权利,则需要结合被控侵权内容的特征和被告的行为加以具体判断。
独创性与侵权认定具有密切的关系。成果具有独创性是其构成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任何人只能就自己独创的内容主张著作权保护。在著作权侵权诉讼中,即使被告的成果与原告的作品实质性相似,但若被告能够举证证明该部分并非由原告独创,而是源于第三人,那么原告的诉讼请求也不能成立。
具体到小说创作领域,实际上,对于一部小说或一部戏剧而言,能归入“思想”范畴的绝不仅仅是这部小说或戏剧的主题思想。从无数具体的细节,到作品的最终主题思想,这是一个由下至上的“金字塔”形的结构。从金字塔底端的每一句话的文字表达,至金字塔顶端的主题思想之间,可以有一个不断地抽象和概括的过程。我们可以首先对处于“金字塔”底层的每一个段落进行抽象和概括,提炼出每一段的主要意思;然后对每一段落的主要意思进行再抽象和概括,提炼出每一小节的主要意思;接着再对每一小节的主要意思进行抽象和概括,这样又可以提炼出每一章的主要意思,由此最终提炼出整部作品的中心思想,也即到达了金字塔的顶端一一故事的主题思想。在这一从“金字塔”底层到顶端的渐进过程中,随着抽象和概括程度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具体的因素被排除出去而在由下至上的递进关系中,被抽象和概括出的内容相对于下一层次的是“思想”,相对于上一层次却可能是“表达”了。在“金字塔”的底层和顶端之间,总会存在一个分界线,在这条分界线之上就是不受保护的“思想”,而在这条分界线之下就是受保护的“表达”。
即使应用“抽象概括法”,要准确地划定“思想与表达”之间的界限,也需要就个案进行分析。对于故事情节究竟是“思想”还是“表达”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目前国际上得到较多认同的结论是:如果故事的情节,包括事件的顺序、角色人物的交互作用和发展足够具体,则属于“表达”的范畴,将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换言之,如果作者创造出了一个被充分描述的结构( sufficiently elaborate structure)时,就有可能作为“表达”受到保护。但是,在具体的作品中有哪些情节属于“思想”、哪些情节属于“表达”,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或者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但无论如何,“思想与表达”之间的分界线绝不在“金字塔”的最底端,即认为只有每句话才属于受保护的“表达”,否则,就会得出只要变换措辞重述一部作品,如上文提到的以“同义词替换”的方法对一部小说进行改写,都是在使用“思想”,因而不构成著作权侵权的错误结论。同样,这条分界线也绝不在“金字塔”的最顶端,即认为只有作品最为抽象的主题思想才是不受保护的“思想”,往下的层次均是受保护的“表达”,否则,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就会过于宽泛,会影响后人对作品进行合理的借鉴。
另外补充一种判断标准:
如果一种“思想”实际上只有一种或非常有限的表达,那么这些表达也被视为“思想”而不受保护。这就是著作权法中的“混同原则”。
与“混同原则”密切相关的一个原则是“场景原则”(译自法语 Scenes a faire)。上文在讲解“思想与表达的分界”时曾经讲道:故事情节,包括主要事件、故事结构、故事发展顺序等,都有可能被当做“表达”而受到著作权保护。对故事情节更细致的设计和描述, 自然也是有可能受保护的成分。而“场景原则”是指在文学作品之中,如果根据历史事实或者人们的经验、观众的期待,在表达某一主题的时候,必须描述某些场景、使用某些场景的安排和设计,那么这些场景即使是由在先作品描述的,在后作品以自己的表达描写相同场景也不构成侵权。
这种情况在历史作品中特别典型。作者要描述某一历史事件,往往必须描写事件发生地点的情况、风土人情、历史背景,等等,如西方有关吸血鬼的恐怖电影大都带有夜间坟地、棺材、猫头麼等场景,这些都是所谓的“标准场景”,如果不加使用就无法创作出特定的历史小说或戏剧。如果后一部同题材的作品仅仅借鉴前一部作品中的这些“标准场景”,并不会构成著作权侵权。
参考文献:
[1]王迁.知识产权法教程(第五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
下面回到《画妖师》和《长安十二时辰》两部作品当中进行具体考察。
《画妖师》的故事情节:郭洵为神咤司都尉,上峰布置下任务,限三天之内把妖魔抓出来。此时,一个非富即贵的老人出场(实际上为直指鹤衣使者),想要把水搅浑。郭洵提议让罪犯左道妖人帮着缉拿凶犯。老人座下少年 李狸儿负责监察此案。于是两人释放妖人李蝉出狱(穿插的要素:百鬼夜行图、双鸳鸯眼)。之后李蝉提出三个条件(1.不能过河拆桥;2.五品以上的灵应法;3.清河坊的烩羊肉,白鹿里的神仙酒)。
之后三人去吃饭并听闻了神女祠的消息,故往之。在此地,李蝉见到了熟人,决定夜晚去谯楼扮做打更人,一探清河坊。夜里, 李狸儿先行撤退(甩锅),李蝉穿墙而过看到神女桥头的蛤蟆精, 李狸儿也入了鬼市。
后三人爆发冲突,李狸儿不知道为什么不除妖,反要以人饲妖。之后李蝉出逃。
PS:总结前段剧情之后我知道这本书我不会再看下去了......多线叙事+文青之气满满,四个字来形容:黏黏糊糊。
天宝三载,长安城内上元节西市开市人声鼎沸,一队狼卫趁机冒充商队混入西市,欲图不轨。靖安司司丞李必奉命追查狼卫,但秘密抓捕计划失败,狼卫首领曹破延逃脱。李必派檀棋前去大牢带犯人张小敬,委派张小敬继续追查,并向其讲明利害关系,答应事成之后恢复他的自由之身。张小敬对崔六郎的尸体进行解剖,从体内发现一张长安城的舆图,于是猜测狼卫今日有大的阴谋。张小敬刚想去捉拿曹破延,崔器向他透露了李必的真实目的,李必把众人支开,只留下张小敬,告知自己想做主宰万民命运的宰相,虽不能免张小敬死罪,但可让他再当一日不良帅。李必向何执正汇报张小敬抓狼卫之事,无意中得知圣上决定把皇权交给右相林九郎,于是派檀棋搜集林九郎的不法之事。张小敬对图格鲁紧追不舍,并放烟报信,此时曹破延来找狼卫麻格尔接头。新丰县丞吉温从靖安司的暗桩那里得到了太子的又一罪状,林九郎得知后想趁机废黜太子。张小敬对图格鲁穷追不舍,图格鲁只好挟持了一个小男孩,扬言自己有长安城的舆图,逼迫百姓把张小敬强行赶走。李必得知狼卫被打死,舆图丢失,怀远坊里正被杀,何执正来找他兴师问罪。兵奴奉何执正的命令革去张小敬的官职,并把他抓走。兵奴发现了焦遂的尸体,李必猜到是狼卫所为。
相同之处:1.调用罪犯查案;2.羊肉汤。
不同之处:1.《画妖师》魔改大唐背景;2.三个条件;3.三人团队和两人团队。
PS:大案发生、人物地形了解不属于具体的情节,更类似于一种惯常的套路。
综上,个人认为相似之处还是太少了,并不构成抄袭。
=================
画妖师(作者:小鸽哥)
题材:古典仙侠 悬疑
情节:B+
文笔:A-
感情:B+
人物刻画:B+
新意:B+
压抑度:B+
总评:B+
简评:
1.看不下去,叙事结构一点都不网文(并不是复杂,主要是视角切换造成的),适合影视剧改编。
2.关于是否抄袭,麻烦仔细研究一下这篇回答上面的部分,建议不要轻易下结论,抄袭与否是理性判断,而不是直观的感受。
3.后悔了,以后再也不做这种傻事了,太费功夫,喜欢的麻烦点个赞,谢谢。匿名书友设定比较有意思,主角修炼不了,想了个办法,通过观想身神来改进资质,从而修炼。观想的都是按照道教神话的体系,感觉还是挺有意思的。
既然是观想,所以主角最擅长的是画画。主角还点化各种妖精,似乎是想把这个作为亮点,不过我感觉一般。
总体剧情还是比较缓慢、平淡的,先养着匿名书友题材挺少见的,收藏之。
匿名书友看到个直接打一星的,那我先给五星吧
看完后在评匿名书友
文笔上佳,有女频水平了【……】。
但有个很大的问题是,偏实体书的写法,不够爽,也缺乏吸引我继续看下去的趣味。
看到男主回家就弃了,这什么儿童文学画风。匿名书友看小说这件事本来就因人而异,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喜欢,可以。看不起,可以。读的恶心,也可以。不看不就可以了吗?为什么偏要去辱骂别人呢?如果说他写的书冒犯到你了,你骂他我没的说,但是这本书说不上神作,反正没有冒犯到人吧。为什么就允许你发差评,不允许别人看好呢,为什么在你眼里,我觉得这本书写的不错,就是拿别人钱了呢,难道你有打差评的权利,我就没有发好评的权利吗?
另外奉劝某些人一句,这里仅仅是个书评社区,别以为你的书评看的人多就当自己是个什么人物了,还敲诈作者,真是苍蝇嗡嗡惹人厌烦。匿名书友《画妖师》是否抄袭了《长安十二时辰》?
非常有趣的问题。
1.我喜欢看网络小说。(优书网)
2.我喜欢看影视作品。(知乎)
3.我本人是法学科班出身的。
现在可以好好研究一下这个问题了。
首先,大陆知产法中对于文学作品抄袭的判断标准,采”相似+实质性接触“标准。
具体展开如下:
对侵权作品的认定应遵循长久以来国际上公认的公式:“接触+实质性相似”。如果被控侵权作品的作者曾接触过原告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同时该被控侵权作品又与原告作品存在内容上的实质性相似,则除非有合理使用等法定抗辩理由,否则即可认定其为侵权作品。至于被告利用侵权作品的行为侵犯何种专有权利,则需要结合被控侵权内容的特征和被告的行为加以具体判断。
独创性与侵权认定具有密切的关系。成果具有独创性是其构成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任何人只能就自己独创的内容主张著作权保护。在著作权侵权诉讼中,即使被告的成果与原告的作品实质性相似,但若被告能够举证证明该部分并非由原告独创,而是源于第三人,那么原告的诉讼请求也不能成立。
具体到小说创作领域,实际上,对于一部小说或一部戏剧而言,能归入“思想”范畴的绝不仅仅是这部小说或戏剧的主题思想。从无数具体的细节,到作品的最终主题思想,这是一个由下至上的“金字塔”形的结构。从金字塔底端的每一句话的文字表达,至金字塔顶端的主题思想之间,可以有一个不断地抽象和概括的过程。我们可以首先对处于“金字塔”底层的每一个段落进行抽象和概括,提炼出每一段的主要意思;然后对每一段落的主要意思进行再抽象和概括,提炼出每一小节的主要意思;接着再对每一小节的主要意思进行抽象和概括,这样又可以提炼出每一章的主要意思,由此最终提炼出整部作品的中心思想,也即到达了金字塔的顶端一一故事的主题思想。在这一从“金字塔”底层到顶端的渐进过程中,随着抽象和概括程度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具体的因素被排除出去而在由下至上的递进关系中,被抽象和概括出的内容相对于下一层次的是“思想”,相对于上一层次却可能是“表达”了。在“金字塔”的底层和顶端之间,总会存在一个分界线,在这条分界线之上就是不受保护的“思想”,而在这条分界线之下就是受保护的“表达”。
即使应用“抽象概括法”,要准确地划定“思想与表达”之间的界限,也需要就个案进行分析。对于故事情节究竟是“思想”还是“表达”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目前国际上得到较多认同的结论是:如果故事的情节,包括事件的顺序、角色人物的交互作用和发展足够具体,则属于“表达”的范畴,将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换言之,如果作者创造出了一个被充分描述的结构( sufficiently elaborate structure)时,就有可能作为“表达”受到保护。但是,在具体的作品中有哪些情节属于“思想”、哪些情节属于“表达”,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或者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但无论如何,“思想与表达”之间的分界线绝不在“金字塔”的最底端,即认为只有每句话才属于受保护的“表达”,否则,就会得出只要变换措辞重述一部作品,如上文提到的以“同义词替换”的方法对一部小说进行改写,都是在使用“思想”,因而不构成著作权侵权的错误结论。同样,这条分界线也绝不在“金字塔”的最顶端,即认为只有作品最为抽象的主题思想才是不受保护的“思想”,往下的层次均是受保护的“表达”,否则,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就会过于宽泛,会影响后人对作品进行合理的借鉴。
另外补充一种判断标准:
如果一种“思想”实际上只有一种或非常有限的表达,那么这些表达也被视为“思想”而不受保护。这就是著作权法中的“混同原则”。
与“混同原则”密切相关的一个原则是“场景原则”(译自法语 Scenes a faire)。上文在讲解“思想与表达的分界”时曾经讲道:故事情节,包括主要事件、故事结构、故事发展顺序等,都有可能被当做“表达”而受到著作权保护。对故事情节更细致的设计和描述, 自然也是有可能受保护的成分。而“场景原则”是指在文学作品之中,如果根据历史事实或者人们的经验、观众的期待,在表达某一主题的时候,必须描述某些场景、使用某些场景的安排和设计,那么这些场景即使是由在先作品描述的,在后作品以自己的表达描写相同场景也不构成侵权。
这种情况在历史作品中特别典型。作者要描述某一历史事件,往往必须描写事件发生地点的情况、风土人情、历史背景,等等,如西方有关吸血鬼的恐怖电影大都带有夜间坟地、棺材、猫头麼等场景,这些都是所谓的“标准场景”,如果不加使用就无法创作出特定的历史小说或戏剧。如果后一部同题材的作品仅仅借鉴前一部作品中的这些“标准场景”,并不会构成著作权侵权。
参考文献:
[1]王迁.知识产权法教程(第五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
下面回到《画妖师》和《长安十二时辰》两部作品当中进行具体考察。
《画妖师》的故事情节:郭洵为神咤司都尉,上峰布置下任务,限三天之内把妖魔抓出来。此时,一个非富即贵的老人出场(实际上为直指鹤衣使者),想要把水搅浑。郭洵提议让罪犯左道妖人帮着缉拿凶犯。老人座下少年 李狸儿负责监察此案。于是两人释放妖人李蝉出狱(穿插的要素:百鬼夜行图、双鸳鸯眼)。之后李蝉提出三个条件(1.不能过河拆桥;2.五品以上的灵应法;3.清河坊的烩羊肉,白鹿里的神仙酒)。
之后三人去吃饭并听闻了神女祠的消息,故往之。在此地,李蝉见到了熟人,决定夜晚去谯楼扮做打更人,一探清河坊。夜里, 李狸儿先行撤退(甩锅),李蝉穿墙而过看到神女桥头的蛤蟆精, 李狸儿也入了鬼市。
后三人爆发冲突,李狸儿不知道为什么不除妖,反要以人饲妖。之后李蝉出逃。
PS:总结前段剧情之后我知道这本书我不会再看下去了......多线叙事+文青之气满满,四个字来形容:黏黏糊糊。
天宝三载,长安城内上元节西市开市人声鼎沸,一队狼卫趁机冒充商队混入西市,欲图不轨。靖安司司丞李必奉命追查狼卫,但秘密抓捕计划失败,狼卫首领曹破延逃脱。李必派檀棋前去大牢带犯人张小敬,委派张小敬继续追查,并向其讲明利害关系,答应事成之后恢复他的自由之身。张小敬对崔六郎的尸体进行解剖,从体内发现一张长安城的舆图,于是猜测狼卫今日有大的阴谋。张小敬刚想去捉拿曹破延,崔器向他透露了李必的真实目的,李必把众人支开,只留下张小敬,告知自己想做主宰万民命运的宰相,虽不能免张小敬死罪,但可让他再当一日不良帅。李必向何执正汇报张小敬抓狼卫之事,无意中得知圣上决定把皇权交给右相林九郎,于是派檀棋搜集林九郎的不法之事。张小敬对图格鲁紧追不舍,并放烟报信,此时曹破延来找狼卫麻格尔接头。新丰县丞吉温从靖安司的暗桩那里得到了太子的又一罪状,林九郎得知后想趁机废黜太子。张小敬对图格鲁穷追不舍,图格鲁只好挟持了一个小男孩,扬言自己有长安城的舆图,逼迫百姓把张小敬强行赶走。李必得知狼卫被打死,舆图丢失,怀远坊里正被杀,何执正来找他兴师问罪。兵奴奉何执正的命令革去张小敬的官职,并把他抓走。兵奴发现了焦遂的尸体,李必猜到是狼卫所为。
相同之处:1.调用罪犯查案;2.羊肉汤。
不同之处:1.《画妖师》魔改大唐背景;2.三个条件;3.三人团队和两人团队。
PS:大案发生、人物地形了解不属于具体的情节,更类似于一种惯常的套路。
综上,个人认为相似之处还是太少了,并不构成抄袭。
=================
画妖师(作者:小鸽哥)
题材:古典仙侠 悬疑
情节:B+
文笔:A-
感情:B+
人物刻画:B+
新意:B+
压抑度:B+
总评:B+
简评:
1.看不下去,叙事结构一点都不网文(并不是复杂,主要是视角切换造成的),适合影视剧改编。
2.关于是否抄袭,麻烦仔细研究一下这篇回答上面的部分,建议不要轻易下结论,抄袭与否是理性判断,而不是直观的感受。
3.后悔了,以后再也不做这种傻事了,太费功夫,喜欢的麻烦点个赞,谢谢。匿名书友修真文有这个水平的,不,网文能到达这个水平的,寥寥无几
匿名书友为什么要看这本书:
《剑魁》《炼金手记》作者马甲新书,仙侠志怪文。作者在书中塑造了一个道法显圣人妖并存的修行世界,传说是天人转世生而知之的开国太祖在佛道两家支持下一扫妖氛收复中原建立王朝,立玄门释教为修行正统,贬诸子百家为旁门左道,另设神咤司以监察修士剪伐妖魔,又以神道设教,敕封甘愿归顺的山精野怪为各处阴神地祇,受人供奉庇佑一方,由此人道大兴,邪鬼潜踪,即便偶有左道妖魔为患,也难成气候,逐渐沦为志怪传说一流。
值此盛世之际,有天生异瞳丹眼照妖青眼破妄的少年生于极西之地的鬼门桃都山中,受通灵笔君抚育,自幼习练丹青之道,于妖魔环伺之间,无师自通画妖奇术,能摄妖魔入画,移神定质收为己用,同时点化灵性助其修行,类似于仙侠版的口袋妖怪。少年长大后隐约记得自己来自另一个截然不同的地方,其间有种种不可思议的机关造物,却又不知其所在,为探寻自身来历踏出山外游历四方,来到中原后因潜入青雀道宫偷学黄庭真法被神咤司捕拿入狱,又在机缘巧合下与皇子达成交易,助其破案除妖得以脱身,从此隐姓埋名藏身市井,一边寻找名画观摩学习,以求早日进入画道中更高一层的挂壁自飞境界,一边受人委托收妖除魔,借诸般异种精怪妖气凝炼三部八景二十四身神入道修行的故事。
小说文字精练,用词典雅,通过主角的一段段捉妖经历描绘市井繁华众生百态,人物形象跃然纸上,言谈举止如在眼前,虽是神鬼妖魅故事,却渗透了人间烟火气息,折射出世间悲欢离合,仿佛将人带入一个万物有灵物老成精的奇妙世界,令人不由沉浸其中。难得的仙侠志怪文粮草,强烈推荐。
为什么不看这本书:
更新慢慢慢慢慢,作者拉拉拉拉拉。
个人评价:粮草+匿名书友《画妖师》是否抄袭了《长安十二时辰》?
非常有趣的问题。
1.我喜欢看网络小说。(优书网)
2.我喜欢看影视作品。(知乎)
3.我本人是法学科班出身的。
现在可以好好研究一下这个问题了。
首先,大陆知产法中对于文学作品抄袭的判断标准,采”相似+实质性接触“标准。
具体展开如下:
对侵权作品的认定应遵循长久以来国际上公认的公式:“接触+实质性相似”。如果被控侵权作品的作者曾接触过原告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同时该被控侵权作品又与原告作品存在内容上的实质性相似,则除非有合理使用等法定抗辩理由,否则即可认定其为侵权作品。至于被告利用侵权作品的行为侵犯何种专有权利,则需要结合被控侵权内容的特征和被告的行为加以具体判断。
独创性与侵权认定具有密切的关系。成果具有独创性是其构成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任何人只能就自己独创的内容主张著作权保护。在著作权侵权诉讼中,即使被告的成果与原告的作品实质性相似,但若被告能够举证证明该部分并非由原告独创,而是源于第三人,那么原告的诉讼请求也不能成立。
具体到小说创作领域,实际上,对于一部小说或一部戏剧而言,能归入“思想”范畴的绝不仅仅是这部小说或戏剧的主题思想。从无数具体的细节,到作品的最终主题思想,这是一个由下至上的“金字塔”形的结构。从金字塔底端的每一句话的文字表达,至金字塔顶端的主题思想之间,可以有一个不断地抽象和概括的过程。我们可以首先对处于“金字塔”底层的每一个段落进行抽象和概括,提炼出每一段的主要意思;然后对每一段落的主要意思进行再抽象和概括,提炼出每一小节的主要意思;接着再对每一小节的主要意思进行抽象和概括,这样又可以提炼出每一章的主要意思,由此最终提炼出整部作品的中心思想,也即到达了金字塔的顶端一一故事的主题思想。在这一从“金字塔”底层到顶端的渐进过程中,随着抽象和概括程度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具体的因素被排除出去而在由下至上的递进关系中,被抽象和概括出的内容相对于下一层次的是“思想”,相对于上一层次却可能是“表达”了。在“金字塔”的底层和顶端之间,总会存在一个分界线,在这条分界线之上就是不受保护的“思想”,而在这条分界线之下就是受保护的“表达”。
即使应用“抽象概括法”,要准确地划定“思想与表达”之间的界限,也需要就个案进行分析。对于故事情节究竟是“思想”还是“表达”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目前国际上得到较多认同的结论是:如果故事的情节,包括事件的顺序、角色人物的交互作用和发展足够具体,则属于“表达”的范畴,将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换言之,如果作者创造出了一个被充分描述的结构( sufficiently elaborate structure)时,就有可能作为“表达”受到保护。但是,在具体的作品中有哪些情节属于“思想”、哪些情节属于“表达”,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或者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但无论如何,“思想与表达”之间的分界线绝不在“金字塔”的最底端,即认为只有每句话才属于受保护的“表达”,否则,就会得出只要变换措辞重述一部作品,如上文提到的以“同义词替换”的方法对一部小说进行改写,都是在使用“思想”,因而不构成著作权侵权的错误结论。同样,这条分界线也绝不在“金字塔”的最顶端,即认为只有作品最为抽象的主题思想才是不受保护的“思想”,往下的层次均是受保护的“表达”,否则,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就会过于宽泛,会影响后人对作品进行合理的借鉴。
另外补充一种判断标准:
如果一种“思想”实际上只有一种或非常有限的表达,那么这些表达也被视为“思想”而不受保护。这就是著作权法中的“混同原则”。
与“混同原则”密切相关的一个原则是“场景原则”(译自法语 Scenes a faire)。上文在讲解“思想与表达的分界”时曾经讲道:故事情节,包括主要事件、故事结构、故事发展顺序等,都有可能被当做“表达”而受到著作权保护。对故事情节更细致的设计和描述, 自然也是有可能受保护的成分。而“场景原则”是指在文学作品之中,如果根据历史事实或者人们的经验、观众的期待,在表达某一主题的时候,必须描述某些场景、使用某些场景的安排和设计,那么这些场景即使是由在先作品描述的,在后作品以自己的表达描写相同场景也不构成侵权。
这种情况在历史作品中特别典型。作者要描述某一历史事件,往往必须描写事件发生地点的情况、风土人情、历史背景,等等,如西方有关吸血鬼的恐怖电影大都带有夜间坟地、棺材、猫头麼等场景,这些都是所谓的“标准场景”,如果不加使用就无法创作出特定的历史小说或戏剧。如果后一部同题材的作品仅仅借鉴前一部作品中的这些“标准场景”,并不会构成著作权侵权。
参考文献:
[1]王迁.知识产权法教程(第五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
下面回到《画妖师》和《长安十二时辰》两部作品当中进行具体考察。
《画妖师》的故事情节:郭洵为神咤司都尉,上峰布置下任务,限三天之内把妖魔抓出来。此时,一个非富即贵的老人出场(实际上为直指鹤衣使者),想要把水搅浑。郭洵提议让罪犯左道妖人帮着缉拿凶犯。老人座下少年 李狸儿负责监察此案。于是两人释放妖人李蝉出狱(穿插的要素:百鬼夜行图、双鸳鸯眼)。之后李蝉提出三个条件(1.不能过河拆桥;2.五品以上的灵应法;3.清河坊的烩羊肉,白鹿里的神仙酒)。
之后三人去吃饭并听闻了神女祠的消息,故往之。在此地,李蝉见到了熟人,决定夜晚去谯楼扮做打更人,一探清河坊。夜里, 李狸儿先行撤退(甩锅),李蝉穿墙而过看到神女桥头的蛤蟆精, 李狸儿也入了鬼市。
后三人爆发冲突,李狸儿不知道为什么不除妖,反要以人饲妖。之后李蝉出逃。
PS:总结前段剧情之后我知道这本书我不会再看下去了......多线叙事+文青之气满满,四个字来形容:黏黏糊糊。
天宝三载,长安城内上元节西市开市人声鼎沸,一队狼卫趁机冒充商队混入西市,欲图不轨。靖安司司丞李必奉命追查狼卫,但秘密抓捕计划失败,狼卫首领曹破延逃脱。李必派檀棋前去大牢带犯人张小敬,委派张小敬继续追查,并向其讲明利害关系,答应事成之后恢复他的自由之身。张小敬对崔六郎的尸体进行解剖,从体内发现一张长安城的舆图,于是猜测狼卫今日有大的阴谋。张小敬刚想去捉拿曹破延,崔器向他透露了李必的真实目的,李必把众人支开,只留下张小敬,告知自己想做主宰万民命运的宰相,虽不能免张小敬死罪,但可让他再当一日不良帅。李必向何执正汇报张小敬抓狼卫之事,无意中得知圣上决定把皇权交给右相林九郎,于是派檀棋搜集林九郎的不法之事。张小敬对图格鲁紧追不舍,并放烟报信,此时曹破延来找狼卫麻格尔接头。新丰县丞吉温从靖安司的暗桩那里得到了太子的又一罪状,林九郎得知后想趁机废黜太子。张小敬对图格鲁穷追不舍,图格鲁只好挟持了一个小男孩,扬言自己有长安城的舆图,逼迫百姓把张小敬强行赶走。李必得知狼卫被打死,舆图丢失,怀远坊里正被杀,何执正来找他兴师问罪。兵奴奉何执正的命令革去张小敬的官职,并把他抓走。兵奴发现了焦遂的尸体,李必猜到是狼卫所为。
相同之处:1.调用罪犯查案;2.羊肉汤。
不同之处:1.《画妖师》魔改大唐背景;2.三个条件;3.三人团队和两人团队。
PS:大案发生、人物地形了解不属于具体的情节,更类似于一种惯常的套路。
综上,个人认为相似之处还是太少了,并不构成抄袭。
=================
画妖师(作者:小鸽哥)
题材:古典仙侠 悬疑
情节:B+
文笔:A-
感情:B+
人物刻画:B+
新意:B+
压抑度:B+
总评:B+
简评:
1.看不下去,叙事结构一点都不网文(并不是复杂,主要是视角切换造成的),适合影视剧改编。
2.关于是否抄袭,麻烦仔细研究一下这篇回答上面的部分,建议不要轻易下结论,抄袭与否是理性判断,而不是直观的感受。
3.后悔了,以后再也不做这种傻事了,太费功夫,喜欢的麻烦点个赞,谢谢。匿名书友文笔在网文作者中算得上的顶尖,故事也不差,先标记一下,未来可期。
匿名书友文笔在网文中算是偏上的。
除魔卫道。收服妖鬼的故事。
更新有点慢奥
匿名书友文笔不错,开局不错,不知道能否保持
匿名书友优点:
环境描写不错,细致却不啰嗦;
主角性格讨喜,好人但不圣母;
配角个性鲜明,各有可爱之处;
偶尔的幽默也能让人会心一笑。
缺点:
故事发展比较俗套,总有种既视感
作者文笔很不错,希望能少缝点别人的,多写自己的东西。
匿名书友不错。
2020.2.4
旷世神书,文笔极佳,爱了爱了(此条五毛,括号里删除,作者记得打钱)
2021.2.5